国家的激励制度是 1998 年颁布的议会法案的结果。投资法案, 使卢旺达投资促进局成立,也规定了在该国投资的相关的优惠。
卢旺达激励制度的旗舰是“自由经济加工区”,其对出口导向加工型和 / 或贸易驱动型企业提供了几乎免税的环境。评估经济加工区域优惠的标准很简单,需要企业: · 至少出口企业 80% 的产品
· 如果是债券(基金)条件下制造,至少出口 10%
· 参与出口服务
· 当地企业投资只需 USD50,000 ,外国企业 USD100,000 。
投资者在自由经济加工区以外经营,但在该局注册的,也享受很大的税费优惠,如下:
· 从 COMESA (东南非共同经济市场)进口,免税进口机器, 工厂、设备和原材料;如从非零利率的来源进口,则以 5% 的统一税代替所有的税。
· 在常规的激励政策下,有下列优惠: 经营第一年期间的所投入资本值的 30% 的投资补贴;
从应纳税收入值中的培训、研究和产品开发费再减去 50% ;
有全权扩大提供营业场所基础设施建设的成本费用;
在自由出口经济区以外营业的出口商所付的进口原材料的所有税费均可退回;
由本促进局提供机会进入外国市场、培训、促销贸易展览等, 出口作业免税,以及
内阁可能批准其他本促进会的昭示板上没有公布的优惠措施。
许可
注册的企业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聘用外国员工:
投资十万美元( USD100 , 000 )的工业企业;
提供专业服务的企业,例如会计、设计师、医生、工程师和律师,投资五万美元( USD50000 )或以上的资产,可以有 3 个工作许可。
有雇佣外国员工需求的商业企业如果向本促进局申请,本局在特殊条件和条款下可以自行批准。
附加激励措施
除上述的激励政策之外,在自由经济区内营业的企业可以:
在投资法案生效 10 年内,以 10% 的税率上缴公司营业税。
进口工厂、机器、设备、建筑材料和免关税和增值税;
免除其他所有在本国经营商业企业的税费;
一站式中心服务来简化(投资者)在该区域经营所需的自开始到运行中的手续。
对于资金外移免税;
灵活的工作许可使得投资者能够雇佣外籍雇员;
免除预提税和股息税;
有权免(关)税 / 增值税购买当地产品和服务,作为其生产过程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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