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治

卢旺达共和国于 1962年宣告独立,实行总统制,总统为国家元首。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

2003年,卢旺达首次举行多党民主选举, 保罗·卡加梅以压倒性票数胜出,当选新一届国家总统;同年5月26日,全民公决以93%的赞成票通过新宪法并产生众议院和参议院议会, 卢旺达爱国阵线及其联盟占半数议席。

新宪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主、善治、个人自由、国家统一、维护财产权和坚决反对国家分裂。 总体来说,政府已成功地在大屠杀劫难后重建卢旺达。国家和平与安全稳定已成为现实。

风土人情

卢旺达显著的文化特征是人们彬彬有礼、热情好客、能歌善舞以及人们对工作的勤奋和强烈的道德观念。素有微笑的国度的美誉。

多数居民信奉基督教,其中 56.5% 信奉天主教, 26% 信奉基督教新教,, 11.1% 是基督复临论者, 4.6% 信奉伊斯兰教, 0.1% 信奉本土信仰, 1.7% 无宗教信仰( 2001 年统计)。

三种官方语言,即卢旺达语(本族语)、法语和英语。大部分卢旺达人会说多种语言或至少会两种语言。在许多商业中心,也有说斯瓦希里语或其他方言的。

卢旺达向来不乏才华横溢的艺术家,雕刻和绘画在卢旺达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这些工艺品在基加利的大街上或者山间住宅旁都有出售。其中许多已经被销往欧洲和美国。